中山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毕

中山 更新于:2025-01-06 20:33
  • 一蓑烟雨任平生hwb

    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毕业、转(退)学户口迁移办理条件如下:
    一、入学户口迁移:
    1. 符合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被录取后,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户口迁移到中山市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二、毕业户口迁移:
    1. 毕业生户口迁移需在毕业前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
    2. 毕业生户口迁移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
    (5)学校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3.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户口迁移证寄送至毕业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三、转(退)学户口迁移:
    1. 转学学生需在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2. 转学学生户口迁移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转学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
    (5)学校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3.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户口迁移证寄送至转学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 退学学生户口迁移

    入户申请审批表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户口迁移审批表1

    入户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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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自在喜鹊9Q

      办理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毕业、转(退)学按以下情形办理户口登记:

      1.非中山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按“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将户口迁入本市。

      2.非中山户籍的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应办理户口迁移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就读期间未将户口迁入我市的,毕业时可迁入我市。

      3.因就读已办理户口迁移至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本市生源,在毕业、退学、转学、辍学时,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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