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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山市投靠入户审核所需的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调整,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投靠入户可能需要准备的材料,供您参考:
1.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配偶); 4.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健康证明; 7.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就业或退休证明; 8.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房产证明(如有); 9.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收入证明; 10.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请以中山市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建议您在准备材料前,先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及要求。
以下是一些额外的建议:
1. 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 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3. 准备好足够的费用,如工本费、手续费等; 4. 在举报 -
审核材料
(一)投靠人、被投靠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现场填写的个人入户声明书。
(三)被投靠人在中山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产权证明。
(四)亲属关系证明。
(五)随迁人员居民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抚养权归属于申请人的相关证明。
随迁未成年子女其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同时按下列情形一并提交证明材料:随抚养权属方迁移户口的,提供抚养权归属于申请人的有效证明(如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公证书、法院判决书);随非抚养权方迁移户口的,需经抚养权属方同意,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子女户口随非抚养权方迁移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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